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2009-2010年部门
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海财字〔2009〕1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管理,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8]129号)和《国家海洋局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国海财字[2008]2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国家海洋局2009-2010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国家海洋局2009-2010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一)以下项目由局统一组织实施:
目录项目 | 适用范围 | 备注 |
一、货物类 | | |
海洋外业调查设备 | | |
海洋内业分析测试仪器 | | 包括海上、陆地及移动实验室用仪器 |
海洋环境监测设备 | | 包括监测、预报等设备 |
海监执法监察专用仪器设备 | | |
中国海监执法船艇 | | 包括船艇购置 |
海洋卫星地面接收系统仪器设备 | | |
极地考察物资、装备、设备 | | |
海监制服、极地考察服装 | | |
其他单件预算大于1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 | | |
二、工程类 | | |
局确定的单位公用房建设及修缮和装修工程 | 京内单位 | |
三、服务类 | | |
覆盖局系统的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及维护 | 京内单位 | |
船舶和飞机保险、船舶维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