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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3:
(单位全称)
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审字[   ] 号

  经审查,同意           等   名同志(名单附后)赴    国家(地区)执行公务。在国外(境外)停留  天。
  本批件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出国(境)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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