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178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信证券扩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范围申请报告》(安证报[2008]7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同意你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基金代销业务。
二、你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