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五)大力提升企业素质。鼓励协会发挥专家资源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经济信息、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树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提高企业和产业国际竞争力。

  (六)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支持和指导协会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行为,防止同业恶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协会公信力建设,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行业事务,协调会员企业关系,协商解决企业间争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七)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支持协会组织举办关于产业发展的专题研讨和技术、产品、设备展览展销等活动;协助地方政府培育专业市场;促进贸易和信息交流,建立本行业与国内上下游行业组织的磋商机制;加强同国外行业协会的联系,推动多边、双边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掌握行业对外合作动态;组织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市场公平和产业安全。

  三、大力支持协会承接政府委托的工作

  (八)切实委托相关协会承担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

  1.制(修)订行业规划的前期调研和中期评估;

  2.制(修)订产业政策的课题研究和政策效果评估;

  3.行业准入管理有关工作;

  4.起草并推动实施行业标准;

  5.行业信息化组织和推广工作;

  6.行业(企业)统计调查、资料分析整理和综合信息报送;

  7.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成果的总结、鉴定、评价、评估和推广应用;

  8.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质量管理有关基础工作;

  9.技术和管理交流、人才培训、有关资质认证等相关工作;

  10.其他可以委托的事项。

  (九)建立健全购买服务制度。委托协会开展工作,应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签订委托协议,支付相应的费用。要积极商有关部门落实购买协会服务的资金,制定完善购买协会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委托协会的条件、委托事项、资金额度、服务评价标准、监督措施,规范购买服务管理,管好用好购买服务资金,确保购买服务项目质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