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09〕13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9年将继续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总体安排
(一)时间
2009年9月18日-25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二)主题
继续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主题“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开展活动。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活动的主题。2009年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活动主题为“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引领未来”。
二、总体目标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做出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部署,要求科学技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支撑作用。全国科普日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密切联系广大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紧紧围绕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造性的开展活动,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服务。
三、具体要求
各级科协要高度重视2009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搭建全国科普日活动社会化大科普工作平台
各级科协、学会科普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要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投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效应,努力构建大科普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