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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陈金霞公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陈金霞公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
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081号)


陈金霞:

  你报送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豁免要约收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告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因继承而控制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120,090,769股,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40.35%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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