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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党政机关等单位参与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发挥部门优势,加大行业支持
  当前,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呈现出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社会各界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的新局面。各单位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大扶贫”的理念,在认真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对贫困地区行业支持的力度。
  针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对贫困地区的负面影响正逐步凸显的实际情况,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制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安排资金项目时,结合部门特点和行业工作,优先研究和安排贫困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资源分配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十三个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国开办发[2008]27号)文件精神,相关单位要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并进一步在政策制定、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向重点贫困村进行倾斜,力争在2010年前,优先确保22个人口较少民族、重点县边境一线和革命老区的24649个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扶贫规划。
  今年是完成《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研究制定新的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的重要一年,各单位尤其是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和评估,并积极组织调研,提出未来十年行业扶贫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为制定新的扶贫纲要提供支持。
  三、围绕扶贫重点,做好帮扶工作
  要紧密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结合各单位和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安排和部署今年的定点扶贫工作。要对调查研究、干部交流、资金筹措、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等做出具体的计划安排。
  为配合推动整村推进工作,促进如期完成“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我办《关于动员对口扶贫系统支持“三个确保”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08]39号),对定点扶贫单位和东部省市提出了认领“三个确保”贫困村的要求。今年将继续推进这项工作,各单位要尽快与所帮扶地区联系,并结合制定年度帮扶计划,落实“三个确保”贫困村工作。各省(区、市)扶贫办要主动与中央各帮扶单位进行工作衔接,主动向各帮扶单位提供未实施整村推进的“三个确保”贫困村名单。同时,在定点扶贫工作中要利用好现有的工作机制,号召社会各界来认领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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