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修订相关技术规程,完善相关业务化运行规章制度
根据业务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国家监管中心会同同步数据中心、网管中心对已有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技术规程进行修编并下发到各省市监管中心。同时,针对地面监视监测、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传输网络安全、机房管理、数据资料保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建设系统质量保证体系。
各省市监管中心参照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同时报送国家监管中心。
(十)进一步加大系统运行相关技术培训
由国家监管中心会同同步数据中心、网管中心于5月份、10月份分专业开展两期技术培训及考核,培训对象为省、市监管中心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地面监视监测工作流程、各类数据整理的技术方法、数据入库工作流程、软件操作使用和网络维护等。
各省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保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经费使用方面
沿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尽早将经费下拨到各市,严禁借故拖延、克扣国家经费。各省、市在经费使用上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财务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二)人员投入
各省市监管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建立稳定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技术队伍,确保技术队伍在专业上、数量上达标,以保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三)建立奖惩制度
国家和地方建立奖惩制度,对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出色完成任务的省市业务机构及个人进行表彰及奖励。
(四)发布工作简讯,设立交流平台
国家监管中心会同同步数据中心、网管中心,每两个月发布一期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工作动态,交流各地系统运行经验,通报系统运行进度,并开展有关技术研讨;设立系统运行交流平台,交流方式包括电话、Email、网站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附件:2009年主要工作分工2009年主要任务及分工表
组 织实 施 | 主 要 任 务 |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监管中心) | 09年度全国工作方案编制、省级年度工作方案技术审核全国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组织管理国家级权属监视监测及全国权属监视监测数据汇总处理全国权属数据、功能区划数据、遥感数据入库管理基本系统升级维护组织开展系统业务化工作技术培训及对省市技术指导开展海域使用卫星遥感监视监测航空遥感监视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提取国家监管中心软硬件维护组织开展技术规程的修订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编制并发布系统业务化运行工作动态开展动态监视监测评价,发布动态监视监测公报 |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同步数据中心) | 国家监控与指挥平台运行和日常维护全国1:25万、东海区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同步数据中心软硬件维护同步数据库运行和管理基本系统升级维护配合国家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数据库建设协同国家监管中心对省市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 |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网管中心) | 网管中心软硬件升级和维护网管平台业务化运行管理软件的升级与维护专线网络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国家级专线网络容量扩充传输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程的修订协同国家监管中心对省市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 |
中国海监总队 | 重点海域航空遥感数据的获取及正射纠正处理 |
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地市海洋局 | 系统建设与运行的管理与协调海洋功能区划与确权用海数据提供 |
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 09年度省级工作方案编制、对所辖市工作方案进行审核辖区内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组织管理省级权属监测及权属数据处理省级功能区划数据处理全省权属数据、监测数据、功能区划数据、遥感数据入库管理对所辖市监管中心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省级监控与指挥平台运行和维护省级监管中心软硬件维护 |
地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 09年度市级工作方案编制在建工程用海项目确定并跟踪监测市县级权属监测及权属数据处理组织实施异点异区监测任务市级功能区划数据处理权属数据、监测数据、功能区划数据、遥感数据入库管理市级监控与指挥平台运行和维护市级监管中心软硬件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