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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六、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成立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这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残联组织联络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联系电话:(010)66580057、66580058

  传 真:(010)66580207

  联 系 人:常征 周国栋

  电子邮箱:bzh@cdpf.org.cn

  附件:
  1.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4.推荐人选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表(国家工作人员用表)

  5.推荐人选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表(企业负责人用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王新宪 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杨士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
  副组长:
  吕世明 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信长星 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
  薛 虹 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司长
  相自成 中国残联理事兼人事部主任
  张仪凤 中国残联组织联络部主任
  邹柏林 中国残联组织联络部副主任
  王 涛 中国残联宣传文化部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邹柏林(兼)
  成 员:
  常 征 中国残联组织联络部组织处处长
  解宏德 中国残联人事部干部处处长
  吴瑞祥 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国家表彰奖励处副处长
  周国栋 中国残联组织联络部组织处调研员

  附件2
  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
  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 区

全国自强模范

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1

北京

4

1

2

天津

4

1

3

河北

5

2

4

山西

4

1

5

内蒙古

4

1

6

辽宁

5

2

7

吉林

4

1

8

黑龙江

5(含农垦1)

2(含农垦1)

9

上海

4

1

10

江苏

5

2

11

浙江

5

1

12

安徽

5

2

13

福建

4

2

14

江西

4

1

15

山东

6

2

16

河南

6

2

17

湖北

5

2

18

湖南

5

2

序号

地 区

全国自强模范

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19

广东

6

2

20

广西

4

1

21

海南

2

1

22

重庆

4

1

23

四川

6

2

24

云南

4

2

25

贵州

4

1

26

西藏

2

1

27

陕西

4

2

28

甘肃

4

2

29

宁夏

2

1

30

青海

2

1

31

新疆

3

2

32

新疆兵团

2

1

33

解放军(武警)

10

 

34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1

 

35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1

 

36

机动

5

2

合计

1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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