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9]10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关于2009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要求,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的十六届二中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引导广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强化诚信观念,树立规则意识,开展优质服务,规范商业行为,为消费者营造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9年3月15日至22日,3月15日为全国统一行动日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大中城市商业(服务)企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
四、活动主题
青春树诚信 服务促和谐
五、活动内容
1.加强诚信宣传。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争创标志及“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通过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设立宣传栏、青年岗位能手现场展示技能等方式,把识假打假常识送到广大群众身边,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假、防假、打假能力,共建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2.提供诚信服务。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清理进出货渠道,规范供销程序,确保产品及服务质量,作出不出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坚决杜绝虚假优惠、质价不符、虚假广告等行为。通过设立义务咨询台、优质服务示范柜台、发放服务反馈单等形式,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青年文明号的服务水平。
3.加强诚信监管。动员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组成监督小组,与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联合开展打假活动,并与消费者共同在信用公约上签名,共同承担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青年职工与消费者共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营造社会诚信氛围的良好环境。在青年文明号集体工作场所设置举报站和投诉台,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投诉热线的作用,接收群众的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