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995号)
大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刘虎(中国居民身份证号:330106197404050410)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