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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残疾人状况现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残疾人状况现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残联[2009]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9〕4号)的精神,2009年监测工作经全国统一布置,完成了培训,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鉴于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时效性强,回顾性监测难度大,特别是详细了解有关监测户的经济收入与支出情况更为困难,为保证残疾人状况现场监测质量,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为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2009年度监测增加了近一倍样本量,监测内容也作了适当调整。各级残联和监测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指定人员负责,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2009年度监测工作量加大,难度也有所增加,要求承担监测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尽快熟悉监测工作程序,提高业务能力,特别要加强对新增监测点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全力以赴搞好本年度的监测工作。

  三、严格执行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规定,做到上下及时沟通情况,全面搞好监测工作。

  四、省、县两级都要制定残疾人状况现场监测工作实施计划,掌握工作进度,有条不紊的开展入户登记,保证监测工作按时、顺利、高质量的完成。

  五、各省入户监测期间,中国残联将派专人深入监测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省级残联也应照此办理。扩大样本的省,要确保国家样本的监测质量。

  六、现场监测初期要严格控制入户登记数量,熟悉问卷结构,掌握监测询问技巧,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被监测户的支持与配合,做到准确收集原始监测数据。

  七、各地要注意总结监测工作的经验与问题,妥善留存各工作阶段的图文资料。各地搜集监测工作图片8至10张、监测户生活变化的典型事例2-3件(包括1件17岁及以下儿童监测户),待2009年度监测工作结束时与监测工作总结一并报送中国残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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