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073号)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增资扩股的请示》(宁证券[2007]26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22,282,300元变更为1,771,052,000元。
二、核准你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中以下单位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一)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 670,840,000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 144,000,000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三)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00
(四)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00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当聘请验资机构就变更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
四、你公司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
六、你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及江苏证监局。
附件: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