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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现金选择权业务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证券代码

提供现金选择权的证券代码

业务类别

解除预受要约

委托数量

解除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委托价格

现金选择权编码


  其中委托价格存放现金选择权编码时,格式为0xxxx.xx0 ,填‘x’的位置即为6位现金选择权编码。
  (三)投资者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投资者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冻结、质押部分不得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
  (四)预受现金选择权、解除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当日均可以撤销;
  (五)如标的股票为交易状态时,已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在申报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
  (六)经确认后的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九、投资者有权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进行如下操作:
  (一)对所持股份进行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并在申报次一交易日查询其申报是否确认,申报确认后不能再卖出;
  (二)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确认后如需卖出,应当先申报解除预受现金选择权,待次一交易日确认解除后再卖出。
  十、投资者应关注行使现金选择权结果公告中资金到帐日,在资金到帐日后可查询相关资金情况。
  十一、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各会员单位可参照A股买卖收费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十二、现金选择权业务通过本所现有的有关要约收购的技术平台实施,其业务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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