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现金选择权业务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随着上市公司吸收合并、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的发展,由第三方向上市公司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的业务日趋增多,为了确保现金选择权业务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现金选择权投资者业务操作指南》(见附件),熟悉并掌握现金选择权业务,确保其柜台系统能正常接收投资者现金选择权相关申报,其它交易方式的委托申报系统尽量能支持该项业务。
二、各会员单位应要求其相关人员仔细阅读上市公司刊登的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并在营业部(包括网站和交易系统)显著位置提示投资者现金选择权业务事宜,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
三、对申请现金选择权申报失败的委托,各会员单位应及时通知投资者。
相关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 0755-82083333
交易所技术咨询: 0755-82083510
结算公司技术咨询:0755- 25946080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为确保现金选择权业务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操作,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以下简称
《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