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124号)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沪证券〔2008〕1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500,000,000元变更为2,610,000,000元。
二、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你公司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