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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

  6.援藏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70名,学制14天,时间为7月,地点西藏拉萨。培训对象为西藏自治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未经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的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组织指导、培训中心承办)。

  7.援青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70名,学制14天,时间为5月,地点西宁。培训对象为青海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未经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组织指导、培训中心承办)。

  8.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训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70人,学制7天,时间为7月,地点北京。培训对象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组织指导、培训中心承办)。

  9.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复训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70人,学制3天,时间为4月,地点北京。培训对象为安全资格证书到期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组织指导、培训中心承办)。

  三、监管监察能力提高班

  10.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高班。举办4期,每期招收学员70名,学制5天,时间为4-11月,地点待定。培训对象为有关省(区、市)和市(地)、县(市)安全监管部门直接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会同政法司组织指导、培训中心承办)。

  11.煤矿监察执法能力提高班。举办4期,每期招收学员70名,学制5天,时间为5月、6月,地点待定。培训对象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相关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会同国家煤矿安监局相关司组织指导、华北科技学院承办)。

  四、专业、专题业务培训班

  12. 化工专业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40名,学制3个月,时间为9-11月,地点北京。培训对象为有关省(区、市)和市(地)、县(市)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会同监管三司组织指导,北京化工大学承办)。

  13. 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班。举办1期,招收学员40名,学制3个月,时间为9-11月,地点河北。培训对象为有关省(区、市)和市(地)、县(市)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会同监管一司组织指导,华北科技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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