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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通知

全国绿化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通知
(全绿字[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林业厅(局):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促进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广大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形成广大师生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校园绿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校园。全国绿化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决定联合在全国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绿化、教育和林业部门要联合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共同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园植树。全国绿化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将于今年植树节期间,在北京联合举办启动仪式,拉开全国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帷幕。

  二、各地绿化、林业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把校园绿化工作作为拓展林业发展新空间,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实现国土绿化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将校园绿化列入当地义务植树和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种苗资源和技术力量的优势,对校园绿化加强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免费或优惠提供适用的种苗。要注重抓好校园周边绿化工作,使周边绿化与校园绿化协调发展。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校园绿化作为学校基本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要制定出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规划。校园绿化既要突出特色,又要与周边环境绿化融为一体。制定校园绿化规划,要主动与当地绿化、林业部门沟通,争取尽可能的支持。国家、省、地、县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在学校建立联系点进行校园绿化试点,用以示范和全面推动校园绿化工作。要加大对学校校园绿化的宣传力度、要传播和推动每一名学生在学习期间至少种一棵树的理念和行动。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推动校园植树,提高学校现有绿化水平。有条件的学校,都要在校园院墙内外形成三到五排防护林,要在校内路边、空地上种上树造成林,组织学生分班负责,分人维护。还要努力开辟新的可绿化空间,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挂绿、屋顶增绿的方式,努力增加绿化面积,绿化美化校园,使学校充满生机和活力,让学生和树木共同成长,交相辉映。通过校园植树,让学校绿树成荫、校在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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