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端门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端门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1367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京端门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京文物〔2008〕176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端门修缮工程立项。
二、
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按照《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
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遵循“最少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等原则,编制修缮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