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
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22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4月9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29%,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9年4月2日, 每年4月2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14年4月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09年4月9日起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