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3件,涉及13项立法项目。其中要求制定法律7部,修改法律6部。
根据代表议案办理的有关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我委按照议案办理工作计划,于2008年4月18日召开了会议,邀请国务院相关部委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讨论议案办理工作,征求对议案的处理意见。此后,我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征求议案领衔代表的意见,在研究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2008年10月22日召开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2件议案提出的1项立法项目,已经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关于修改
森林法的议案2件。
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林业局正着手进行法律修改工作。建议修改中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尽快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7件议案提出的2项立法项目,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计划
2.关于制定农业投入(资)法的议案3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要“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2005、2007和2008年三个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要加快农业投入立法,特别是今年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业投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农业投入立法。”在九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12件关于制定农业投入法的议案。近年来,许多地方人大呼吁尽快制定农业投入法。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银监会、农发行等部门也认为制定农业投入法十分必要。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银监会等部门致函我委,认为立法已经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立法时机已经成熟。因此,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农业投入法的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计划,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关于修改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4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目前,各地正在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步伐。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均认为有必要修改
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部已做了一些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立法时机较为成熟。因此,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改工作,待草案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计划,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