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结合工商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是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方法,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要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职责、体制机制特点入手,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抓好重点推动全面,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推进。要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三个方面,加强对执法人员和管理人、财、物等重点部门人员的廉政教育;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增多,还要将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等工作纳入责任制内容中去,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将各项具体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
五是要创新监督形式。要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各个单位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不断深化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分析研究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特别是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项目的岗位和人员中容易发生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要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发布制度。要运用信息化技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上政务,推进网上审批、网上注册、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等。推进电子监察,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在总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总局党组、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各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进一步完善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要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照职责做好工作,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提供保障。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都要向总局党组专题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牵头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对分管部门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干部不仅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下级。
三是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着重要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协助党组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每年年初抓好责任分解,确定考核内容。在进行考核时,要重点考核责任分解是否到位,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取得成效,工作是否还有漏洞等。要针对落实责任制中的薄弱环节和出现的问题,重点抓好责任追究工作。要加大对落实责任制的督办工作,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责任制工作的分工,承担起自己的任务和责任。要注意发挥职能司局的优势,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各单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协同有关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如组成联合调查组,在进行业务工作检查的同时,听取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要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了解责任制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对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对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违纪违规的,要予以查处。要发挥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在坚持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同时,积极运用执法监察、工程稽查、审计等手段,不断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促进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查办案件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