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成促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2.形成加快推进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3.提出完善矿政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及做好地质资料服务的政策措施意见。
4.形成修订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制度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5.提出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和科技人才培养的相关意见。
6.形成地质环境工作发展战略总体思路等若干重大问题专题研究报告。
(四)总结完善阶段(8月1日一8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讨论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报告及国务院专报,召开视频总结大会,做到“总结全面,布局明确”。
1.制定解决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阶段逐步推进,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明确工作布局。
2.全面总结。汇总成果,起草总结报告,筹备总结大会。
3.召开总结大会。
预期成果:
1.形成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
2.各单位总结报告和大讨论总结报告。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党组统一领导,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成立大讨论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勘查司、地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另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并成立专家顾问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协调组和若干专题组,人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集中脱产办公。办公厅协调解决集中办公地点,调控司协调将专题研究纳入计划安排,财务司协调安排专项活动工作经费。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大讨论活动第一责任人。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计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协调推进。办公室负责大讨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相关实施工作,联系中央地勘单位、有关院校。部机关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学习讨论工作。地调局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讨论工作。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本地区地勘单位的讨论工作。各协会学会负责本单位活动并联系有关企业、外部门科研院所。部机关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地调局、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会学会、中央地勘单位和有关院校的工作方案,报办公室统筹协调。
(三)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和信息简报,形成多层面、多形式、立体化宣传格局,正确引导,广泛宣传。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充分反映大讨论中产生的新思路、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