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相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经部研究,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和专题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聚焦问题,统一认识,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持续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现将《国土资源部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一、充分认识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的特殊背景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二、按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组织开展大讨论的工作方案,2009年4月15日前报部大讨论办公室。
三、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大讨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四、按要求、按计划、协调同步推进各阶段工作。为防止交叉重复,重要的座谈、调研等活动方案要事先报告办公室,协调后再组织实施。按照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五、把好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本单位及联系单位大讨论进展情况,充分反映大讨论成果,营造浓厚的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国土资源部开展
“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工作方案
我国地质找矿工作正面对着内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节点。面临新的形势,地质找矿工作总体上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质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推进地质工作根本转变,使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国土资源部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