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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293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修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东证董办字〔2008〕第19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公司法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变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变更内容见附件)。
二、
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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