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永康担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永康担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证券业
务)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311号)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更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法
》、《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张永康(香港特别行政区身份证:K157462(0))担任你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