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对2008年下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按照《关于
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07]110号)的要求,即日起开展对2008年下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查程序、方法等继续按照《关于
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07]110号)的要求执行。
2.本次调查对象为2008年7月1日-12月31日竣工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
3.本次调查的数据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09年2月27日。相关数据按照项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企业逐项上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