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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督导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督导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0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经)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小麦条锈病、油菜菌核病、蝗虫、草地螟、水稻“两迁”害虫等重大病虫的防控工作,力争夏季粮油获得好收成,努力实现全年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我部决定在2008年重大病虫害防控分片包干督导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并完善督导责任制。由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技中心和部农药检定所领导牵头组成14个工作组,每组负责一到三个省,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指导防治工作。工作组在开展督导工作时,将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国产业技术体系中安排有关植保专家参加督导。现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督导方案

  一、督导重点

  小麦条锈病、油菜菌核病、蝗虫、草地螟、水稻重大病虫、玉米螟和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的监测与防控工作。

  二、主要任务

  检查各级重大病虫应急防控指挥机构的设立情况,重大病虫防控组织发动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预测预报网点设立和电视预报情况,资金、监测和防治人员到位情况,农药和药械准备和技术储备情况,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社会化专业防治队伍建设和统防统治开展情况,防控技术宣传、指导和培训情况。每次督导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的简要调研报告,并及时报送我部植业管理司植保植检处。

  三、督导方式

  按照日常联系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走访农户、查阅档案资料、电话沟通等形式,及时了解所联系省份重大病虫害发生和防治动态,组织有关植保专家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指导当地科学开展病虫防控工作。

  四、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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