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根据《
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及命名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推荐和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凡符合《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标准》的国土资源行业有关单位均可申报。拟申报的单位需对照《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标准》要求,如实填写《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申报书》(科普基地标准和申报书格式可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下载),并提供有关图片、视频等多媒体材料。
二、推荐工作的组织。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公室”)总体负责此次科普基地申报评审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科普基地的推荐工作,对拟申报基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基地办公室;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国土资源部其他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科普基地的申报工作,对拟申报基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基地办公室。
三、推荐名额。本次申报,各省(区、市)推荐的科普基地不超过2个;中国地质调查局推荐的科普基地不超过4个,部其他直属单位推荐的科普基地不超过1个。
四、时间要求。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5份及电子文件、视频材料等报至基地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图片、视频等多媒体材料请提交两张光盘。材料包装上请注明“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谢秀珍 高平
电 话:010-66558410 66558409
2. 申报材料受理: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