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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通知


  三、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服务年,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竞争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大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认真为企业开展标准信息、检测技术服务,进行质量法制和先进质量管理技术的培训教育。通过组织质量专家西部行、边疆行、企业行等活动,为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咨询服务。在帮助企业克服危机的影响、提升市场竞争力方面,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综合优势,提高质量服务水平。

  四、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整治年,坚决遏制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发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农资打假和家电下乡专项打假行动、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出口商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五、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建设年,不断提高质检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掀起“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高潮。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
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在2009年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需求、促进增长,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着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成为质检工作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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