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类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电子化文档的通知
(保监统信〔2009〕222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筹备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保险机构在华代表处:
为提高保险监管水平和效率,加强对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的管理,我会将对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类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启用电子化文档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09年4月1日
二、报送要求
各公司在申报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时,应在报送原有纸质申请文档的同时报送电子化文档。
各公司应全面、真实、完整的填写电子化申请文档,其内容应和纸质文档保持一致。对于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或缺少电子文档的情况,我会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填报方式
电子化文档应使用“保险机构与高管人员数据填报客户端程序”(以下简称“客户端”)填报,生成数据文件后通过存储介质连同纸质文档一并报送至相应的保险监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