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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六)环境监管有待加强。 水环境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水环境管理需求,环境管理队伍人员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环保执法权威尚未有效树立,执法难的问题较为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水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今后的任务仍很艰巨,面临新的考验。水污染防治工作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重点,以跨行政区域水质目标考核为手段,努力完成“十一五”各项任务。具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继续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着力推进结构减排,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以及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工程减排,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度,在36个大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管理减排,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减排责任。

  (二)严格扩大内需过程中的环保准入。 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中央确定将拉动内需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近两年将有4万亿元的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医疗保障等工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也将采取相应措施。这对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极好的机遇,同时对环评审批、环保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环评审批方面,对国家政策支持、符合扩大内需要求和环保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要加快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严把关,严禁审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项目。不能为了拉动内需而放松环保要求,不能因为要上项目而降低环保门槛。严格限制审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有影响的项目。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型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抓住当前扩大内需、增加环保投入的机遇,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力度。实施规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规划项目建设。督促太湖等重点流域实施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对点源的监督管理,研究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措施,开展内源污染防治,采取调水、清淤、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将产业结构调整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把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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