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对粮、油、奶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了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专项督查;出台了对发电用煤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期间,全面清理并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收费,相关省份也对部分重要商品采取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救灾物资减免了公路通行费;严格控制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着力减轻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负担,提高社会各方面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了价格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以猪肉、食品、食用植物油为重点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及不执行国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全国共查处串通案件80余起,有效遏制了乱涨价势头。组织开展了涉农、涉企、教育、医药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减轻了群众和企业不合理负担。
四是提高保障和救济标准,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影响。 去年以来,多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增加城乡低保人员临时生活补贴,同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低收入群体手中。今年调整成品油、电力价格时,配套出台了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的财政补贴政策;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灾严重的县(市)电价以及全国居民用电电价不作调整,减轻了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众、公益性行业的影响。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细化落实上述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价格过快上涨的压力已经明显缓解,从5月份开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7个月出现回落,其中9、10、11三个月涨幅分别为4.6%、4%和2.4%;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全面回落,11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分别上涨2%、4.7%和15.7%,涨幅分别比10月份下降4.6、6.3和4.9个百分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及灾后重建、奥运会期间,市场没有出现抢购、限供和脱销、断档现象,价格总体稳定、民心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社会涨价预期明显减弱。
二、近期物价变动的新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9 月以来,国际金融市场进一步动荡,世界经济增速明显下滑,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步加深,国内外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对物价水平带来了一定影响。首先,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下跌,部分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低于国内。石油、钢材、粮食、航运等国际大宗商品及服务价格出现大幅度下跌,11月份,原油期货平均价格(美国西德克萨斯原油期货)、国际市场钢材价格指数、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分别较今年以来最高点下降了57.1%、37.5%、93.8%,芝加哥市场最近交割的小麦、玉米、大豆期货价格分别较今年最高点下降了51.6%、46.5%、40.4%,外部输入型通胀压力已基本消除。目前除大米外,国内玉米、小麦、大豆等主要粮食价格均高于国际市场。其次,国内经济增速呈现下滑态势,重要商品价格快速下跌。受外部需求减弱、出口受阻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需求明显下降,煤炭、钢材、化肥、棉花等主要生产资料和猪肉、食用植物油、食糖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出现大幅下跌。11月份,四种钢材综合平均价格、秦皇岛港动力煤(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平仓价格、棉花平均销售价格、食糖平均销售价格和国产尿素平均零售价格,分别比今年最高点下跌59.7%、42.6%、20.%、21%和11%。36个大中城市大豆油、生猪、菜籽油、猪肉价格分别比今年最高点下降35%、29.8%、24.1%、18.8%。总体上看,价格过快上涨的内外部压力明显缓解,部分重要商品价格过快下跌的矛盾逐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