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获取银监会的政府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
银监会公开政府信息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正、公平、便民;
(二)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保守国家秘密。
银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信息的分类
银监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主题分类法为主,共分为12个大类,分别是:
1. 银监会的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2. 银监会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
3.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 银行业监管;
5. 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数据;
6. 人事任免、录用和表彰;
7. 财务管理与行政事业性收费;
8. 政府集中采购;
9. 银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10.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准则;
11. 举报电话;
12.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具体信息可参见银监会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 公开的方式
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载体发布:
1. 银监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brc.gov.cn);
2. 国内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
3. 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官方网站或大型商业网站;
4. 新闻发布会;
5. 银监会公告、公报、年报等;
6. 公众教育服务区;
7. 其他方式发布,如政务公开宣传栏等。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银监会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