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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获取银监会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

  银监会公开政府信息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正、公平、便民;

  (二)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保守国家秘密。

  银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信息的分类

  银监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主题分类法为主,共分为12个大类,分别是:

  1. 银监会的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2. 银监会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

  3.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 银行业监管;

  5. 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数据;

  6. 人事任免、录用和表彰;

  7. 财务管理与行政事业性收费;

  8. 政府集中采购;

  9. 银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10.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准则;

  11. 举报电话;

  12.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具体信息可参见银监会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 公开的方式

  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载体发布:

  1. 银监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brc.gov.cn);

  2. 国内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

  3. 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官方网站或大型商业网站;

  4. 新闻发布会;

  5. 银监会公告、公报、年报等;

  6. 公众教育服务区;

  7. 其他方式发布,如政务公开宣传栏等。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银监会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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