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2009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普法[2009]1号 2009年3月4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现将《2009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2009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围绕水利发展与改革的中心任务,以“法律进机关”为重点,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为水利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水利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民生水利
1、加强服务民生水利和促进水利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应有之义。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与民生水利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围绕解决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保障、生存发展、人居环境、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民生水利问题,加大宣传力度。
2、继续深入开展
宪法和重点水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
宪法宣传力度,把
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中去,推进
宪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要紧密结合水利法治建设的需要,大力宣传
水法、
水污染防治法、
抗旱条例、
水文条例、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等水法规、规章,把
水法宣传活动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