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由国家旅游局授权相关机构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报告,提供旅游优质服务推荐单位与推荐产品指南,为旅游者提供市场选择导向,满足旅游者消费需求,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企业提供质量示范信息,并形成良性竞争的激励机制,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3)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
建立覆盖旅游各要素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制定调查评价的标准和实施办法;依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调查评价,定期分级发布以优质服务企业为重点的游客满意度评价报告。通过政府的公信力和媒体的影响力所产生的叠加效应,引导市场的消费选择,推动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创建旅游服务品牌。
6、旅游信息化工程
(1)完善旅游服务信息化体系
建立旅游服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电子商务等现代技术,实现旅游服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及时公开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和披露旅游企业相关质量信息,完善旅游服务环境,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2)建立旅游服务信息平台
大力推进12301旅游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提升旅游咨询服务的规范性、便利性。建立面向公众,覆盖全行业、全要素的旅游服务信息化网络,作为全社会了解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信息的平台。建立与12315投诉热线平台的联络机制,设立旅游服务质量信息采集网点,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库。通过咨询服务网点、手机、呼叫中心、城市一卡通、旅游数字电视、旅游网站、景区电子导游等,实现旅游服务质量信息的快速传递、及时更新和积极响应。完善旅游服务信息预报系统,提高信息预报的准确性。
7、导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加强导游队伍建设
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制度,改进考试和考核方式,提高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导游依托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导游政治上的培养,加强和完善导游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集中实施“导游培训工程”,三年内完成五十万名导游员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导游队伍素质,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2)完善导游保障机制
推进《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修订,明确导游员职业性质以及旅行社和导游员之间的用工关系。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旅行社和导游员利益分配机制的改革,逐步建立以基本工资和服务费为主体,带团补贴为补充的导游员薪酬制度。推动旅行社、社会导游管理机构切实保障导游员基本权益,解除导游员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