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的通知
(旅办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关于
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整体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旅游产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以下简称“纲要”)。现将纲要印发你们,并就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是事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切实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责任制,在全行业部署安排纲要的贯彻落实,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有序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各项工作。
三、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旅游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确保纲要实施取得实效。并于2009年5月底前,将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四、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纲要实施的宣贯工作,扩大影响,努力形成行业监管抓质量、企业经营重质量、消费者选择看质量、社会监督评质量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佟芳
联系方式:010-65201301
国家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标准日趋规范、服务能力逐步增强,服务质量进步明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关于
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整体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国家旅游局决定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