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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2009)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我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总体发病呈下降趋势,但局部暴发疫情仍时有发生,潜在的流行因素依然存在,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针对本地区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因素,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霍乱作为一种历史上曾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甲类传染病,近年来优势菌型不断变化,极易再次发生大规模暴发流行,各地务必要将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各地特别是边境地区和近年疫情高发地区要切实做好流行病学监测、病原学监测和哨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加强对海、水产品和养殖场所的采样监测工作。国家级监测点所在地卫生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肠道传染病监测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肠道传染病疫情和流行因素变化趋势,为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肠道传染病病例早发现、早报告。各级疾控机构要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疫情报告情况,尤其要注意疫情的异常增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疫情控制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建立并完善腹泻病患者的门诊登记制度,肠道门诊每年5-10月开设,重点地区可提前开设或常年开设,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特别是要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流行季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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