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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修改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2010)(发布日期:2010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30日)修改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各行业体协,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现将《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


国家体育总局
二○○九年二月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举办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是为了提高非奥运会项目的竞技水平,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16日-2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设34个竞赛项目:蹼泳、滑水、摩托艇、中国式摔跤、公开水域游泳、救生、健美操、技巧、室内五人制足球、三人篮球、地掷球、台球、壁球、保龄球、高尔夫球、跳伞、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无线电测向、定向、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健身气功、攀岩、门球、健美、轮滑、拔河、龙舟、舞龙舞狮、毽球、体育舞蹈。
  (二)设318个竞赛小项,各竞赛项目的小项设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竞赛组织和参加单位:
  (一)全国各单项运动项目协会负责本项目竞赛规程的制定、报名审核和竞赛组织等工作。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可以组成代表团,负责组织参加开、闭幕式,参赛及赛风赛纪等项工作。
  (三)各项目竞赛原则上由代表团组队参赛,若代表团未组队,地市协会、俱乐部等可以组队参赛,但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参加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将根据其意愿再定。
  四、运动员资格:
  (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实施运动员注册制度项目的运动员持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或单项运动项目协会的注册证明参加比赛,运动员代表资格以注册的2010年代表单位为准。
  (三)未实施运动员注册制度项目的运动员代表资格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
  (四)有预赛的项目运动员注册或代表资格确认必须于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没有预赛的项目运动员注册或代表资格确认必须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报名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办法由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五、参加办法:
  (一)各项目进入决赛阶段比赛的运动员规模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平衡后确定。
  (二)所有预赛必须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办法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三)凡运动员总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代表团,报团长1人、团部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总数在21-50人的,按10∶1的比例报工作人员,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1人;运动员总数在51-100人的,按15∶1的比例报工作人员,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2人;运动员总数在101人以上的,按15∶1的比例报工作人员,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3人,另外,可增报超编副团长2人,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全国各单项运动项目协会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则。
  (二)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根据单项竞赛规程、规则的规定提名,报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确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对、队)数不足6人(对、队)的小项,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在2010年1月31日前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和运动员名单一式3份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委会竞赛部。
  (二)各代表团可于2010年5月14日报到,5月27日之前离会,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三)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九、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
  十一、其它:
  (一)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各代表团、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蹼泳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蹼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
  (二)女子蹼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
  (三)男子屏气潜泳:50米
  (四)女子屏气潜泳:50米
  (五)男子器泳:100米、400米、800米
  (六)女子器泳:100米、400米、800米
  三、参赛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代表资格以注册的2010年代表单位为准。
  (四)运动员报名后将对代表资格进行公示。
  五、参加办法:
  (一)设预选赛暨2009年全国蹼泳锦标赛(竞赛规程另发)。
  (二)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教练兼机械员1名,运动员不限。
  (三)每队限报12个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3个单人项目(可参加其它单人项目做为测验赛),接力为必报项目(可做为测验赛)。
  (四)运动员必须按报名项目参加比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报名后无故不到赛区参加比赛,取消全队比赛资格。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潜水运动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
  (二)接力比赛的泳道安排由抽签决定。
  (三)400米蹼泳、800米蹼泳、400米器泳、800米器泳、1500米蹼泳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七、裁判和仲裁:
  国家体育总局选派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承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6人(队)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在2010年1月31日前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和运动员名单(附件)一式3份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路乙3号,邮编:100061,联系人:苏科,电话:010-67113689)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区五楼508室,邮编:230001,联系人:葛伟,电话:0551-2650872,邮箱:hfsth@126.com)。报名表寄出后,不得补充或更改。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反兴奋剂工作:
  运动员须接受赛内、外兴奋剂检查,一经发现使用违禁品,终身禁赛。
  十一、其它:
  (一)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蹼泳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机械员:       随队人员:

类别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蹼 泳

潜泳

器泳

50米

100

200

400

800

1500米

4×100米

4×200米

50米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运动员

 

 

 

 

 

 

 

 

 

 

 

 

 

 

 

 

 

 

 

 

 

 

 

 

 

 

 

 

 

 

 

 

 

 

 

 

 

 

 

 

 

 

 

 

 

 

 

 

 

 

 

 

 

 

 

 

 

 

 

 

 

 

 

 

 

 

 

 

 

 

 

 

 

 

 

 

 

 

 

 

 

 

 

 

 

 

 

 

 

 

 

 

 

 

 

 

 

 

 

 

 

 

 

 

 

 

 

 

 

 

 

 

 

 

 

 

 

 

 

 

 

 

 

 

 

 

 

 

 

 

 

 

 

 

 

 

 

 

 

 

 

 

 

 


  注:1. 项目栏中注明最新、最好成绩,包括接力。
  2. 此表可复制,必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滑水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花样、回旋、跳跃、尾波、赤脚、特技跳跃
  (二)女子:花样、回旋、跳跃、尾波、赤脚、特技跳跃
  (三)男女混合:双人技巧
  三、参赛单位: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
  (二)若代表团未组队,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以有一个地市协会或俱乐部等组队参赛,但需经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三)参赛单位必须是中国滑水协会的团体注册会员。
  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滑水协会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参赛。
  (二)2010年1月31日报名截止后的一周内,在中国滑水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waterski.cn/)对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公示。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至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每队各项目限报3名(对)运动员。
  (三)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贰拾万元人民币),否则不准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滑水协会审定的最新滑水竞赛规则和制定的竞赛细则。
  (二)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成绩带入决赛。
  (三)组委会提供专用滑水比赛拖船,使用自动巡航系统,提供标准的跳台和码头设施;参赛人员自带水橇、拖绳、头盔、救生衣、保暖服等个人器材。
  七、裁判和仲裁:
  (一)国家体育总局选派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承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与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对)数不足6人(对)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2010年1月31日前将报名报项表(附件)一式三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内大街8号,邮编:100061,联系人:许四海,电话:010-67113740)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部(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区五楼508室,邮编:230001,联系人:葛伟,电话:0551-2650872,邮箱:hfsth@126.com),逾期(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不予受理。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一)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滑水比赛报名表

(盖章)

领队:

教练:

填表人:

填报日期:

电话:

传真:



会员证号

运动员姓名

性别

花样

回旋

跳跃

尾波

赤脚

特技跳跃

双人技巧

 

 

 

 

 

 

 

 

 

 

 

 

 

 

 

 

 

 

 

 

 

 

 

 

 

 

 

 

 

 

 

 

 

 

 

 

 

 

 

 

 

 

 

 

 

 

 

 

 

 

 

 

 

 

 

 

 

 

 

 

 

 

 

 

 

 

 

 

 

 

 

 

 

 

 

 

 

 

 

 

 

 

 

 

 

 

 

 

 

 

 

 

 

 

 

 

 

 

 

 

 

 

 

 

 

 

 

 

 

 

 

 

 

 

 

 

 

 

 

 

 

 

 

 

 

 

 

 

 

 

 

 

 

 

 

 

 

 

 

 

 

 

 

 

 

 

 

 

 

 

 

 

 

 

 

 

 

 

 

 

 

 

 

 

 

 

 

 

 

 

 

 

 

 

 

 

 

 

 

 

 

 

 

 

 

 

 

 

 

 


  注:一、参加何项在栏中做“△”
  二、本表可复印使用,单位盖章方生效;
  三、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崇文区左安门内大街8号伟图大厦803房间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12793  电话:010-67113728

年  月  日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摩托艇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OSY-400级10公里环圈、立式水上摩托花样、立式水上摩托障碍、立式水上摩托竞速、座式水上摩托障碍、座式水上摩托竞速
  (二)女子:OSY-400级10公里环圈、立式水上摩托障碍、立式水上摩托竞速、座式水上摩托障碍
  (三)不限性别:OA级10公里环圈、OB级10公里环圈
  三、参赛单位: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
  (二)若代表团未组队,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以有一个地市协会或俱乐部等组队参赛,但需经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三)参赛单位必须是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团体注册会员。
  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参赛。
  (二)2010年1月31日报名截止后的一周内,在中国滑水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motorboat.cn/)对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公示。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机械师1名,运动员不限(必须出场参赛,否则取消该队该小项全部比赛资格)。
  (二)每队各项限报3名运动员。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贰拾万元人民币),否则不准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摩托艇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竞赛细则。
  (二)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三)水上摩托不得改装。
  (四)日本102型发动机不得改装,必须使用原配两叶铜浆。
  (五)男、女运动员可以共用一台发动机和赛艇。
  (六)大会提供甲醇、蓖麻油、润滑油脂,运动员可自备油料。
  (七)运动员须自带头盔、救生衣和保暖服。
  (八)竞赛器材的其它规定另行通知。
  七、裁判和仲裁:
  (一)国家体育总局选派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承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6人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2010年1月31日前将报名报项表(附件)一式三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内大街8号,邮编:100061,联系人:许四海,电话:010-67113740)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部(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区五楼508室,邮编:230001,联系人:葛伟,电话:0551-2650872,邮箱:hfsth@126.com),逾期(以邮戳日期为准)不予受理。
  (二)报到时交运动员近期体检表和运动员保险单复印件。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一)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摩托艇比赛报名表

(盖章)

领队:

教练:

填表人:

填报日期:

电话:

传真:



会员证号

运动员

姓 名

男子OSY-400级10公里环圈赛

男子立式水上摩托花样赛

男子立式水上摩托障碍赛

男子立式水上摩托竞速赛

男子座式水上摩托障碍赛

男子座式水上摩托竞速赛

 

 

 

 

 

 

 

 

 

 

 

 

 

 

 

 

 

 

 

 

 

 

 

 

 

 

 

 

 

 

 

 

 

 

 

 

 

 

 

 

 

 

 

 

 

 

 

 

 

 

 

 

 

 

 

 

 

 

 

 

 

 

 

 

 

 

 

 

 

 

 

 

 

 

 

 

 

 

 

 

 

会员证号

运动员

姓 名

性别

OA级10公里

环圈赛

OB级10公里环

圈赛

女子OSY-400级10公里环圈赛

女子立式水上摩托障碍赛

女子立式水上摩托竞速赛

女子座式水上摩托障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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