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
(总工发〔2009〕1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门《
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和《
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精神,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组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以及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都要落实到班组、体现在现场。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是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推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2.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是减少“三违”、防止事故的有效途径。据统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多数是由“三违”造成的。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必须落实班组长、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重要保障。
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原则和目标
3.指导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班组安全生产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工作,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和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