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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度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决算报表格式的通知

  2.“农业特产税尾欠”是“历年欠税”减“实征农业特产税”的差额。
  3.“实征农业特产税”含烟叶税条例出台前对烟叶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及烟叶税条例出台后没有调入烟叶税科目的部分。
  (五)人员情况
  1. 2006年财政税务系统契耕两税征收人员表06R1
  (1)本表的填报数据指截止2006年底在财政、税务部门征收两税的人员数。省级两税征收人员,两税与农财合并在一个单位的,两税与地方税合并在一个单位的,只填写专门从事两税工作的人员数和身兼农税农财、两税地方税职务的人员数,不包括只从事农业财务工作的人员数和从事地方税工作的人员数。
  (2)计划单列市两税征收人员数,应填在市级。
  (3)公务员包括国家人事部门认定的公务员,以及不是公务员但是由国家负担工资的从事农业税收工作的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人员。
  (4)农业税助征员是指退休后,不享受国家退休金的临时助征人员。
  (5)本表填列的各项数字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确认。
  2. 2006年财政系统契耕两税征收人员表06R2
  本表的填报数据指截止2006年底在财政部门征收两税的人员数。省级在地方税务部门,省以下在财政部门征收的人员数,只填写在财政部门征收的人员数。
  二、其他填报要求
  (一)基层报表数据来源可参照契税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完税证、减免情况表及相关会计核算账簿填列。
  (二)凡有计划单列市的省,须包含计划单列市数。计划单列市上报总局的数据必须与上报省里的数据一致。
  (三)报表的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软盘编报,不得更改。报表一律用标准计算机打印纸打印并按顺序(决算说明、06Q1、06Q2、06G1、06G2、06G3、06N1、06T1、06R1、06R2)装订成册。
  三、2006年度决算分析说明与要求部分
  (一)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尾欠决算分析说明内容:分税种收入完成情况;影响税收收入的直接因素分析,结合报表数字说明2006年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税率变动情况、计税价格调整因素、各税税源情况;减免因素、尾欠情况分析;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要求
  1.按照决算分析说明的内容和顺序填写,通过决算如实反映政策执行情况及收入完成情况。对要求分析说明的问题不得遗漏。
  2.决算说明要按照公文要求字体、字号排版,将报表说明装订在报表前面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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