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入库数”是指实际解缴金库的契税数,只填写“合计”一行。
(7)“平均单价”保留2位小数,“税率”保留2位小数。
2. 2006年契税决算表(二)06Q2
(1)减免项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
六条中的规定,以及《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中有关契税的减免规定填列。
(2)“国家机关”的免税范围主要是指按照条例及细则的规定,国家机关直接用于办公的土地、房屋。
(3)“事业单位”的免税范围主要是指事业单位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的土地、房屋。
(4)“社会团体”的免税范围主要是指经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的土地、房屋。
(5)“军事单位”的免税范围主要是指直接用于军事设施的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的机场、港口、码头、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的通信、导航、观测站台;其他直接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
(6)“城镇房改”的免税范围主要是指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城镇房改范围由当地房改部门确定。
(7)“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减免税范围是指《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中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它与“城镇房改”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免税,后者减半征收。)
(8)“企业改制”是指按照《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的规定,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企业。
(9)“其他部分”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内容的其他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主体。
(二)耕地占用税
1. 2006年耕地占用税决算表(一)06G1
(1)“纳税单位”,按开具纳税通知书和免税通知书的对象个数填列。“国家建设”包括城市内的集体单位;“农村居民建房”是指具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包括渔民、牧民)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其他”是指私人办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耕地的纳税户和已征税的“三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