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度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决算报表格式的通知
(国税函〔2006〕995号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宁波、厦门、青岛市财政厅(局),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湖北、海南、四川、云南、宁夏、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2006年度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尾欠决算报表格式印发给你们(软盘另发)。请严格按照报表格式和填报说明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决算编报工作。决算汇总报表请于2007年3月20日前报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报送形式为:一份软盘报表,一份打印报表,两份报表数字必须完全一致。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上报的数字应包含计划单列市的数字,计划单列市报总局与报省厅(局)的数字应当一致。
附件:1. 2006年度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尾欠决算报表格式(略)
2. 2006年度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尾欠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及要求
附件2
2006年度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尾欠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及要求
一、2006年度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尾欠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一)契税
1. 2006年契税决算表(一)06Q1
(1)房屋权属转移变动与土地权属转移变动的划分应以发生转移的契约为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互相交换,其应税税目以缴纳契税方为准。“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中普通住宅标准是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中规定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
(2)“计税金额”按基层征收机关据以征税的数额填列。
(3)“税率”以各类计征税额除以计税面积计算。
(4)“本年收入”是指纳税人当年发生的房地产权属转移变动所缴纳的契税。
(5)“尾欠收入”是指清理征收纳税人上年或以前年度发生的房地产权属转移变动所缴纳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