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和按要求组织报件,负责审查申请用地条件,核实申请用地的权属、地类和面积,编报建设项目用地“一书四方案”,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等;向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上述内容的审查情况;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用地是否落实预审意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计划,涉及规划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查用地是否确权登记、地类和面积是否准确;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用地总面积符合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要求;审查是否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是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划基本农田;审查是否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对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行为的,审查是否已进行依法查处,是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等。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上述内容形成报部的审查报告,说明审查依据,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内容和意见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复核性审查,对用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结论性意见,必要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实地核实。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用地,部在一个月内完成用地审查。
自2009年3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新受理申报的建设项目用地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明确省级和市、县用地审查呈报的有关要求和时限。同时研究改进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附件:1.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2.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ОО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序号
| 报 批 材 料 名 称
| 电子化
格式
| 需纸质材料
|
1
|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报告
| PDF文档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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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
| 数据库表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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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 数据库表
| 是
|
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 PDF文档
| 是
|
5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PDF文档
| 是
|
6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
| PDF文档
| 是
|
7
| 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 数据库表
| 否
|
8
| 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 数据库表
| 否
|
9
| 补充耕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 数据库表
| 否
|
10
|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 数据库表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