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不需组织专家论证的,表述为:该项目申请占用基本农田**公顷,由用地涉及的**县、**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申报用地前,落实了补划基本农田**公顷,耕地质量符合要求,做到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七、土地复垦和压矿审批、地灾评估情况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项目通过***(部或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查号)。土地复垦资金从***列支,平均每亩土地复垦资金**元,涉及复垦面积**公顷,复垦率为**%。
(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不通过的,表述为:项目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不通过,建设单位已向我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出具承诺书,在**年**月前按照国土资发〔2007〕81号文件要求完成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厅(局)负责,向部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已取得***(部或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压覆**等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复函,文号),履行了压覆矿产资源登记手续,并已妥善处理相关矿业权人权益关系。
(不压覆重要矿产的,表述为:经审查,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单位名称)对项目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级别为**级,评估报告已经***(审查单位)审查通过,并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表述为:根据**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
八、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信访处理〕**年**月,**县**乡**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项目***(信访具体内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表示不再上访。
〔违法用地处理〕**年**月**日,经***决定(或批准)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非法占用(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违法使用的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年**月**日对该违法用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截至**年**月**日,行政处罚决定已全部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的,须增加表述:我厅(局)同意***国土资源局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