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广东台山核电厂一号机组基坑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9〕23号)
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2009年2月25-26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台山核电厂一号机组进行了基坑验槽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台山核电厂一号机组建造质量。
附件:广东台山核电厂一号机组基坑验槽核安全检查意见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广东台山核电厂一号机组基坑验槽核安全检查意见
基坑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9年2月25日至26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二、检查内容
(一)核岛基坑负挖施工程序及施工记录;
(二)负挖详勘结果的核实;
(三)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其处理情况;
(四)前期施工的质量保证及实施情况;
(五)其他与前期施工有关的准备情况。
三、检查活动
2009年2月25-26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广东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一号机组进行了核岛基坑验槽核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组人员名单附后)。检查组听取了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关于台山核电工程进展及核岛负挖工程、负挖质保监督汇报情况、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关于核岛负挖爆破监测、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关于一号核岛施工情况以及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关于一号核岛基坑地质编录的汇报。同时,检查组现场检查了核岛基坑,对基坑负挖施工相关记录文件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与核实,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