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9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
(2009年1月5日 国质检执函[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2009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要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各地要抓住春耕秋种农忙季节,深入农村田间地头,组织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三下乡”活动。一要以“一乡一村”集中使用量大的农资产品为重点,组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检测活动,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依法查处;二要组织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广泛收集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线索,开展执法打假工作;三要广泛宣传农资打假法律法规,宣传质检部门有关政策和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安排,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
二、大力开展农资产品质量问题重点区域整治工作。2009年仍以河北无极县为全国化肥产品质量问题重点整治区域,总局实施挂牌督办。各省级质监局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少于1个重点区域的原则,选择重点产品,确定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整治。
三、突出重点产品,开展执法检查。以复混肥、磷肥为全国统一开展检查的重点产品,重点检查有效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对有过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行为的企业要重点检查,对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大案要案要报总局组织协查。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农药、农机及农机配件、农膜等产品执法检查工作。农机执法检查中,应当对往复式内燃机是否符合《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GB20651.1--2006)组织执法检查。各地执法检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监督企业依法整改,做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