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公告2009年第4号)
为做好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工作,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按照《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相关电力企业的共同努力,2008年全国共关停小火电机组1669万千瓦,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至此,“十一五”前三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421万千瓦,已完成“十一五”目标的68%。
现将2006年、2007年11-12月份和2008年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2007年1-10月份情况已公告)予以公布,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