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关注出口退税资金流向,监督商业银行是否及时办理入账手续,确保出口退税企业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收到退税款项。
要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反映出口退税业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研究和落实解决措施。
(五)监测分析国库资金变化。
各分支机构要注重发挥国库的信息资源优势,加强对国库收支库存规模、结构变化情况的分析,及时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的相关信息,重点对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财政支出进行统计分析,密切关注各行业及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情况,把握新经济形势下国库资金收支变化的新动向。
要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结合国库资金运行分析,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出口退税、两大政策协调配合支持经济发展等问题进行重点调研,拓展国库分析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为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信息支持。
要加强国库现金流量、存量的预测与分析,深入研究地方国库现金管理与操作模式,为下一步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三、狠抓落实 切实保障国库服务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分支机构“一把手”一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国库贯彻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要认真履行好国库主任的职责,认真听取国库部门的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抓出成效。
(二)主动汇报工作,争取地方政府重视与支持。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国库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财税政策实施、服务民生、反腐倡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和取得的良好效果,不断加深当地人民政府对国库工作的了解和认识,逐步获得政府的重视,争取人民政府对国库工作的支持。对于创新业务开展基础较好、试点经验较丰富的地区,要力争由人民政府推动贯彻实施国库各项工作新举措,提高工作层面,扩大社会影响。对于尚未开展国库直接支付业务试点的地区,也要多方努力,尽快实现突破。
(三)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形成部门合力。各分支机构要继续主动联系财政、民政、水利、农业、社保、工会等部门,加大沟通力度,做好国库直接支付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推动国库直接支付工作科学发展。
(四)及时反馈信息,真正做到上下、内外信息互通。各分支机构要切实完善与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协调、共享机制,增强国库综合反映能力,及时掌握全面信息,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取得良好经验和成效的,要通过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遇有重大情况和事件,要及时上报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