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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国库部门贯彻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要求的通知

  要进一步加强国库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在开展各项创新业务的同时,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与完整。
  (二)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
  已经开展国库直接支付涉农、救灾补助等资金的地区,要总结试点经验,继续加大推动力度,努力扩大国库直接支付各项政府性资金的种类和地域范围,密切关注中央各项政策动态,特别是涉及民生工程、特殊群体补助、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争取实现资金由国库直达最终收款人。
  尚未开展国库直接支付政府性资金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联系财政、民政、农业、社保等相关部门,尽快打开工作局面,研究选择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的政府性补助资金项目,抓紧实施试点,积极稳步推进。
  要继续推行人民银行直接办理无记名国债兑付业务,使国库服务更加贴近社会、贴近民生。
  (三)拓展国库服务支持内容。
  各分支机构要在提高国库服务水平的同时,鼓励基层国库不断创新,努力拓展国库服务支持内容。
  要密切关注非税收入收缴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改革动态,注意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从具体办理单项收入做起,积累有益经验,以点带面,争取国库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业务的资金种类和国库数量有新的突破。
  要充分认识国库直接收缴和发放社保资金的主要优势和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沟通和协调工作,努力争取国库直接办理各项社保资金收支业务,实现参保缴费直缴入库、百姓就近领取养老金,提高社保资金收缴和社会化发放效率,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要认真履行“中央银行作为政府银行”的职责,站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高度,贯彻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争取实现国库直接办理工会经费等政府或政府机关管理的资金的新突破,提高国库的社会影响力。
  要加大力度开展“送国债进乡村”活动,在农村大力普及国债投资常识,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提高农民投资收益,把党中央提出的“服务三农”的政策落到实处。
  (四)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
  各分支机构要大力配合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扩大内需相关政策实施,共同查找现行出口退税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加强监管、确保国库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研究实施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流程和流程电子化的具体措施,提高出口退税业务效率。
  要建立出口退税“快速通道”,优先处理出口退税业务,加快办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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